3月31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平川法庭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41名驾驶员现场领取17余万元被拖欠的运费补贴。这起僵持近7年的运输合同纠纷圆满化解,成为人民法庭落实“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
人间烟火气 最浓是法庭
上午11时,法庭内人头攒动。很多当事人几天前收到罗心心法官的电话。
“蒋叔,您儿子的运费补贴有好几千呢!字一签钱就到位!”
“刘婶,您女婿的不多,就一百多块钱,但也可以买好几袋米呢”
驾驶员代表将锦旗递至罗法官手中,“小罗法官,锦旗早就给您备着了,我们金河车队感激您,小小心意快接着!”
随着最后一份领款凭证签署完成,单笔最高执行款6800元,最低121元,全部实现全额发放。
这场执行活动源于2024年8月立案的运输合同纠纷系列案,某村委会与受托人陈某某、蒋某某因合理开支、管理费、委托报酬等,无法就运费补贴款归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导致2018年9月已到账的运费补贴迟迟未能分发到41名驾驶员手中。该系列案不仅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交织,更面临群体性涉诉信访风险。
“既要解开‘法律结’,更要化解‘群众怨’”,罗心心法官道出了案件审理的关键。
“立审执”一体 担当看法庭
为了全链条打通执行难堵点,彻底解决执行难,202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施行《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为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提供了有力指引。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指的是基层人民法院结合各人民法庭对辖区“人熟地熟、物熟”的特点,充分发挥辖区基层组织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和查人找物的优势而采取的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该机制最大限度地推动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法庭与执行工作领域落到实处。
合成“一股力” 亮剑有法庭
在蒋某某等41名驾驶员诉某村村委会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平川法庭通过三阶段协同发力,彰显机制优势。
精准识别风险,实现“诉的有效分离”,针对案件涉众性、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主动分离委托合同关系,通过“一案双诉”模式简化诉讼程序,从源头降低群体性矛盾风险。
前置执行思维,引导财产保全。审理中同步筛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引导当事人申请冻结村委会银行存款,为后续执行提供财产保障,调解成功率提升至100%。
强化部门协同,保障权益兑现,法庭联合执行局建立“1+N”协作机制,统筹完成案款划拨、保全解除及集中发放,确保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
来源:盐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