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自觉。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守住底线的政治本色。2023年6月14日,由盐源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盐源县某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王某贪污案公开庭审,庭审现场邀请了卫健委系统党员干部及社区党员同志5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
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原盐源县某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构虚增卫生院临聘人员工资、公卫经费、公卫补助、办公用品、租车费等方式,套取公款60余万元,数额巨大,归个人支配使用,构成贪污罪。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紧围绕被告人王某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资金占有使用进行讯问,并一一出示佐证材料,举证质证逻辑清晰、法庭辩论回应有力,围绕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精准有力的指控了犯罪,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在发表公诉意见环节公诉人当庭开展了法治教育,以该案的办理再次昭示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它警示世人,无论什么人,也不管其资历多老,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禁得住诱惑,遵守法律、恪守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表示,此次观摩庭审是一场生动的廉政教育警示课,让我们直观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思想和灵魂深受触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坚守廉洁自律的工作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家公职人员。
庭审观摩,不仅向参加观摩的各级领导干部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也让人们“零距离”获得了法治教育,增强了清正廉洁的思想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庭审观摩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
来源:盐源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