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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www.yy.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4-16 13:15:38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琼走进盐源县民族中学校,以“未成年人该为什么样的犯罪行为买单”为主题,结合国家安全教育为全校师生作法治教育讲座。旨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明确法律红线,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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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琼副院长结合《刑法》,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界限作阐述:即已满12周岁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经最高检核准需担刑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对故意杀人、抢劫等8类重罪负责;已满16周岁者需对所有犯罪行为担责。同时还结合实际案例强调,即使免于刑事处罚,未成年人及监护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矫治教育等后果,体现了“惩教结合、教育为主”的刑事政策以及“罚当其罪、区别对待、教育挽救”的原则。深入剖析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行为的法律风险,呼吁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抵制不良诱惑。师生听后反响热烈,认为案例鲜活、内容详实,有效提升法律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


  一堂课,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一份责任,守护万千青春的脚步。下一步,盐源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普法形式,让法制教育延伸到青少年的日常,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深度护航。


  来源:盐源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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