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寺庙”宣传活动
8月29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朝荣一行到泸沽湖雍仲林寺、达嘉林寺等地开展“送法进寺庙”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唐朝荣结合泸沽湖地区寺庙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通过案例+法律条文的形式,围绕《民法典》《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讲,号召广大僧人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大力弘扬爱国爱教精神,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营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氛围,努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引导信教群众增强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宣讲结束后,宣传干警还向僧人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引导他们依法信教,合法开展宗教活动。
广大僧人纷纷表示,崇法守法、爱国爱教是严格执行宗教寺庙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今后将会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争做法治宣传员,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正确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来源:盐源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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