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天地 >
盐源:共建共享 川滇司法共护泸沽湖
www.yy.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3-04-12 10:48:44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4月7日,盐源县人民法院与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建立泸沽湖区域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双边司法实践共建共享协作协议座谈会。

微信图片_20230412104547.jpg

  会上,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盐源县人民法院分别就“两违整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泸沽湖是川滇明珠,共建共享共同保护泸沽湖符合两地的共同利益,依法打击泸沽湖地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切实增强司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指出,两地法院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动摇的理念,深入学习和贯彻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生态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一是结合泸沽湖区域范围内环境资源保护和案件具体情况,共同推动环境审判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通过两地案件的类案对比,结合两地的经济差异、地域差异、涉环资案件的不同类别特点,比较相同案件类型按照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涉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量刑尺度,推动环资案件裁判标准的相对统一,实现区域内的同案同判;二是建立信息、成果、人才基地共享制度。签订跨区域建立泸沽湖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实践共建共享协议,建立共同协同机制。通过共建共享、互动互通,推动司法实践基地建设,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推动学习平台建设,逐年逐步实现信息、成果等资源的互通互享,实行跨区域案件联合办理,建立共同联络员联系制度,加强对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审判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沟通,实现区域案件司法协作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跨区域环境资源协同治理。加强跨区域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行政监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检察机关的横向联系,在凝聚多方生态环境治理智慧中发挥桥梁作用,实现区域环资纠纷诉源治理、矛盾共调,探索形成规范化诉调对接平台;四是开展联合宣传,不断提升环保意识。通过植树节、环境日、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同步或邀请相关单位参加,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借助微信、微博、法院官网等平台常态化发布工作动态,宣传推广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举措、经验与成效,适时联合发布会议纪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会议强调,跨区域共建共享协作协议,是深化区域司法协作的有益探索,又是深化跨省区域对湖泊治理的有效尝试,更是深化诉讼职能的有力措施。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生态是地域上的优越条件,也是生态保护的共同责任。建立双边协作保护是立足实际,从根本出发,是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出的重要举措。本次座谈会为川滇两省司法合作开辟了新篇章,也为川滇司法共护泸沽湖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盐源法院


编辑:唐玉饶
盐源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