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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纠纷 女方举证不足输官司
www.yy.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5-09-17 13:02:2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曾昌文实习生杨可欣)近日,邛崃市法院对一起因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不当得利”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李某思要求被告林某翔返还20200元的诉讼请求。


  李某思与林某翔恋爱期间,林某翔于2019年5月30日给原告李某思转款23万元。次月,二人分手,林某翔要求返还23万元,李某思同意分期退还。截至2022年3月,李某思累计退还200400元。今年3月16日,李某思向林某翔转款6000元时附言“不欠你的了”。6月,李某思将林某翔起诉至邛崃市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林某翔返还自己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支付的20200元。


  李某思诉称,2022年3月16日以后,林某翔多次以公开恋爱事实和聊天记录为由,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失费”,她因害怕,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又转款20200元。后因林某翔持续骚扰,她报警无果后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思称自己在2021年曾以现金方式退还林某翔3万元,却未能提供证据。


  法院审理指出,不当得利需满足“一方获利、另一方受损、获利与受损有因果关系、获利无合法依据”四个要件。李某思既无法证明林某翔取得20200元符合不当得利构成,也不能证实已足额退还23万元。当事人对自身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证据不足则需承担不利后果。经审理,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思的诉讼请求。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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