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司法联动护明珠 生态共治绿盐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近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开展“6·5环境日”系列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川滇同频共振,共绘司法护湖“同心圆”
5月28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协同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在泸沽湖人民法庭提级审理盐源县某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当庭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及直接责任人刑罚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庭审邀请当地群众、村组干部等参与旁听,以“庭审现场+释法宣讲”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与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丽江市两级法院等部门组建川滇法院联合普法队,在泸沽湖洛水码头、里格半岛、木垮村古村落等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游客和当地居民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以及保护泸沽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环保方面的疑问,引导大家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泸沽湖生态保护行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号召大家共同守护这片美丽的净土。
本土精准施策,激活生态保护“内动力”
6月4日,盐源县人民法院宣传干警深入梅雨镇街道、梅雨堡村等地,以彝汉双语讲解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与村民自治组织和群众清理河道、清扫公共区域,号召大家爱护环境,爱护家园。
盐源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法院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与水平,立足于泸沽湖司法保护实践,守护绿水青山,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司法屏障。
来源:盐源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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